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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监委对上海色瑞斯认证有限公司作出撤销认证机构批准书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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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对上海色瑞斯认证有限公司作出撤销认证机构批准书的行政处罚(国认罚〔2018〕第002号)

   2018年4月4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海色瑞斯认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才勇)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的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上海色瑞斯认证有限公司撤销认证机构批准书的行政处罚。

  因存在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的行为,上海色瑞斯认证有限公司为下列企业颁发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无效:

  一、上海桃乐丝葡萄酒贸易有限公司,证书编号:F50OP1600054、F50OP1700047;

  二、喜乐之泉有限公司,证书编号:F50OP1500010;

  三、AGRICOLA FRUTICOLA MARANELLO CTDA,证书编号:F50OP1700019;

  四、SOCIEDAD HUERTOS COLLIPULLI S.A.,证书编号:F50OP1700017;

  五、Hibernia Misiones S.A.,证书编号:F50OP1700021;

  六、BORGES ORGANIC OLIVE OIL COMPANY,证书编号:F50OP1500036;

  七、ELİTE NATUREL ORGANİK GIDA SANAYİ VE TİCARET ANONİM ŞİRKETİ,证书编号:F50OP1700028、F50OP1700029、F50OP1700030。


文章分类: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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